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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实验室轮转学习及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2009-08-30来源:放大 缩小

 

为开阔研究生的知识面,加深研究生对科研的感性认识,同时增进师生间的了解,为师生间双向选择打下基础,我院特要求硕士新生正式入学前到我院实验室进行轮转学习,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其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验室轮转程序

1、时间:每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共6周。第13周为第一轮实验室轮转,第46周为第二轮实验室轮转。

2实验室轮转开始前由管理部门向学生公布当年招生导师情况,并向学生发出实验室轮转志愿表。导师也可通过报告、与学生交谈等多种形式展示自己的科研内容,为学生选择实验室轮转提供参考。同时,管理部门将本届新生情况发至每位招生导师,为导师选择接受学生实验室轮转提供参考。

3、学生可在院内自由选择两轮轮转的实验室。第一轮实验室轮转结束后,经导师同意学生可选择留在第一轮实验室继续第二轮实验室轮转,但每个实验室每轮最多同时接受3位学生实验室轮转。

4、每一轮实验室轮转开始前,学生应将导师签字同意接受到实验室轮转的志愿表交管理部门。每轮实验室轮转结束后,实验室应将学生学习情况的评语交管理部门。

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1、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新生的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有选择导师的权利,导师有选择学生的权利。

2、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应在两轮实验室轮转结束后进行。

3、在进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时应填写书面表格,经双方签字并经研究院认可后方为正式确定师生关系。

4一般情况下,每个实验组每年至多招收3位硕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须报教育委员会审定。

5、管理部门将及时发布双向选择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使未落实导师的学生与未落实学生的导师继续进行双向选择。最终仍不能落实导师的学生由研究院视情况作出安排。

6、师生关系一旦确立,原则上不再改变。师生间发生严重分歧时,由院教育委员会仲裁,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后,报院主管领导批准执行。确需变更导师的,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对实验室轮转及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各环节中出现的矛盾由管理部门协调处理,必要时报院教育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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